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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丹麥稅務局 SKAT 於 2018 年 3 月 9 日公佈的加密貨幣相關規定,透過投資加密貨幣賺取利潤的個人對該收入沒有納稅義務。 但是,如果您透過直接投資於投資公司或金融公司賺取利潤,則需要納稅。
如果你看一下規定,有一個非常有趣的部分:「如果加密貨幣投資者離開丹麥(放棄丹麥公民身份並獲得另一個國家的公民身份),則根據離開時間對加密貨幣投資收入徵收所得稅。」是內容。
丹麥自2015年9月1日允許雙重國籍以來,事實上是有稅收的,但只是有限的規定,迄今為止還沒有因此徵收所得稅的案例。 事實上,它是一個對加密貨幣投資利潤不徵稅的國家。
加密貨幣
日本
接下來是日本,一個既近又遠的國家。 日本是一個比韓國更早 葡萄牙电话号码表 在政府層級討論加密貨幣的國家。 一路上有很多嘗試和錯誤。 日本金融廳徵收消費稅(8%),但因雙重課稅的非法爭議而撤銷。 並且修改了法律,根據加密貨幣投資賺取的金額,徵收 10% 至 55% 的所得稅(轉讓稅)。
當你聽到這樣的說法時,你可能會覺得所得稅稅率太嚴厲了,對吧? 但事實並非如此。

根據投資資金的來源,稅率有時會有所不同,在日本,透過收到礦工的說明訊息,可以全額免稅。 例如,在日本支付高額電費開採比特幣(BTC)、萊特幣(LTC)等時,挖礦成本實際上可能比作為挖礦獎勵獲得的幣的評估價值還要昂貴。 在這種情況下,礦工自然沒有理由納稅。 為了防止這種不公平的情況,日本金融廳在提交最終所得稅申報表時接受所有證明文件。 而且應該認為,調查從日本以外的海外礦場開採硬幣的外國礦工幾乎是不可能的。
此外,如果普通投資者(而不是礦工)經歷將資金轉換為無法追蹤的貨幣(門羅幣、Zcash 等)的過程,那麼甚至徵收所得稅都變得困難。 為此,加上日本交易所駭客事件接連發生,先前在Coincheck等交易所上市的門羅幣(XMR)等匿名幣已被下架。 然而,由於日本投資者即使不是日本交易所也可以輕鬆使用外匯,因此使用匿名幣洗錢是非常容易的。
事實上,套用我一位在日本大型交易所擔任高管的熟人的話來說,“只有對法律缺乏透徹了解的傻瓜才納稅。” 一般投資者對加密貨幣投資利潤進行所得稅申報的案例數量極少,接近於0,而大多數對投資利潤進行所得稅申報的人是交易所自己的公司或交易所官員。
看看5月25日《日本經濟新聞》的報導內容,情況就清楚了。 日本金融廳公佈的2017年所得稅最終報告結果顯示,扣除公共退休金收入後,「雜項收入」在1億日圓以上的日本公民共有549人,其中331人,即60.3%,透過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獲得收入。 在日本稅法中,「雜項收入」是指不包括利息、股利、租金、業務、勞務和轉讓的收入。 雜項收入適用15%至55%的稅率,年收入超過4000萬日元的最高稅率為55%。”
在加密貨幣交易量排名前三的國家之一的日本,透過投資加密貨幣賺取超過1億日圓的人只有331人嗎? 這個數字少於在交易所工作的高階主管和員工的總人數。 實際上,可以說,除了在加密貨幣交易所工作且其投資完全暴露的投資者之外,無需繳納任何稅款。 日本金融廳很清楚,不可能識別非申報者並讓他們納稅。 金融服務委員會管理加密貨幣交易,而不是關注個人收入。 最終,由於交易所是加密貨幣交易發生的地方,因此我認為僅對交易所(普通公司)的利潤徵稅就足夠了。
可見,日本與丹麥一樣,不對一般加密貨幣投資者的利潤徵稅。 與丹麥唯一的區別是,如果個人投資者自願納稅,他們就會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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